条款和条件

请仔细阅读这些条款,因为它们规定了我们和您与我们销售的产品相关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1.定义和解释

1.1 在这些条款中:

\"附属公司”是指控制相关公司或公司、受其控制或与相关公司或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公司或个人;

\"合同”是指双方根据第[3]条订立的产品销售和供应合同;

\"客户”是指Ossila指定的产品客户Limited。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受影响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一系列相关事件(包括停电、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劳资纠纷、法律、灾难、爆炸、火灾、洪水、暴动、恐怖袭击和战争);

\"价格”是指供应商向供应商发送的产品标准标价客户(已提供书面报价)或发布在供应商网站上(未提供书面报价);

\"产品”是指客户可能从或正在从供应商处购买的产品这些条款下的供应商(详情载于 www.ossila.com/en-us)

\"供应商”是指 Ossila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号 06920105 ) 的注册办事处位于 Ossila Ltd, Solpro Business Park, Windsor Street, Sheffield S4 7WB, U.K. 和 Ossila BV,一家全资子公司(CCI 编号 84102241),其注册地址位于 Ossila BV, Leiden BioScience Park, BioPartner 3 Galileiweg 8 2333BD 莱顿;

\"条款”是指这些供应条款和条件。

1.2 ejusdem generis 规则无意用于解释这些条款;因此,这些条款中使用的一般概念或类别将不受任何具体示例或与此类概念或类别相关的立场。

2。这些条款

这些条款包含供应商与客户进行交易的唯一条件,并且它们管辖所有合同,排除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

3.合同

3.1 在提供书面报价的情况下,供应商向客户提供的每份书面产品供应报价单均应视为供应商根据本条款向客户供应产品的要约。

3.2 为使合同生效:

(a) 供应商必须向客户提交书面报价单;

(b) 客户必须在报价单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供应商发送其对该报价单的书面接受以及对这些条款的书面接受;

并且在供应商收到根据本条 [3.2] 对报价单的书面接受后,合同将在双方之间生效各方。

3.3 如果未提供书面报价,则客户向供应商发出的每份产品订单将被视为客户根据这些条款从供应商处购买产品的要约条款。

3.4 为使合同生效:

(a) 客户必须向供应商提交订单,并且必须向供应商明确书面接受这些条款;

(b) 供应商必须向客户发送订单确认;

供应商发出订单确认后,合同将在双方之间生效。

4.交付

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a) 所有产品将由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给客户的报价单(如果提供)中所述交付至客户场所,或(当未提供报价时)在客户向供应商提供的采购订单中;

(b) 供应商将负责安排g 产品的装载、运输、运输和卸载;

(c) 供应商将负责支付与产品的装载、运输、运输和卸载相关的所有费用,海关费用除外;

(d) 当产品交付给客户时,产品中的风险将从供应商转移给客户。

4.2 如果双方同意根据以下条款交付产品合同将分期进行,每期将构成一份合同的一部分,而不是单独的合同。

4.3 双方约定的任何交付产品的日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将不属于合同的本质。

5.标题

5.1 产品的法律和衡平法所有权将在以下较迟发生的情况下从供应商转移给客户:

(a) 交付产品;

(b) 供应商收到客户根据任何合同应向供应商支付的所有款项。

5.2 直到产品所有权 ha传递给客户:

(a) 客户将作为供应商的受托代理人和受托人持有产品;

(b) 客户将:(i) 将产品与其他产品和货物分开存放在安全、安全、干燥和清洁的环境中; (ii) 确保产品易于识别为属于供应商; (iii) 不得污损、毁坏、更改或遮盖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任何识别标记; (iv) 确保不对产品产生抵押、留置权或其他产权负担; (v) 根据要求将产品交付给供应商。

5.3 供应商有权检查或收回对其保留所有权的任何产品的占有权,恕不另行通知;并且客户向供应商及其雇员和代理人授予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其随时进入产品所在或可能所在的任何场所,以检查或移除任何此类产品,而该等产品的所有权仍归苏方所有

5.4 供应商可以就产品价格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提起诉讼,尽管产品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客户。

6.价格和付款

6.1 供应商可以在产品交付给客户后的任何时间向客户开具合同项下价格的发票。

6.2 客户将支付价格给供应商在根据第 [6.1 条] 开具发票之日起 30 天内收到供应商。

6.3 对于加拿大、美国和欧盟国家的送货地址,所有根据合同应付的金额包括客户应支付的所有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和关税(供应商净收入的应付税款除外,这将由供应商支付)。

6.4 如果客户未根据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方式向供应商适当支付任何款项,则供应商可y:

(a) 不时以高于英格兰银行基准利率的每年 8% 的利率向客户收取逾期款项的利息(该利息将每天累积,直至实际付款,每季度复利,并按要求支付);

(b) 根据 1998 年商业债务(利息)延迟支付法向客户索赔利息和法定赔偿。

7.保证

7.1 供应商保证:

(a) 供应商拥有(或将在相关时间)销售产品的权利;

(b)根据第 [5] 条,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或产权负担;

(c) 根据第 [7.1(b)] 条所述的权利,客户应享有对产品的安静占有;

(d) 产品符合供应商向客户提供的产品的任何描述;

(e) 产品质量令人满意;

(f) 产品明确适用于任何目的(但不是仅隐含地)在相关合同订立之前由客户告知供应商;

(g) 产品对应于供应商向客户提供的产品的任何样品,并且不存在任何导致其质量不尽如人意的缺陷,这些缺陷在对样品进行合理检查时不会显而易见;

(h) 产品仅供实验室研究和开发 (R&D) 使用,除非在产品上另有说明产品网页或支持文件上的产品标签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药品、化妆品、食品或用于商业目的;

(i) 产品将遵守适用于在英国营销和销售产品的所有法律、规则和条例;

7.2 双方就每份合同的标的物的所有保证、责任和义务均明确包含在这些条款中,否则在相关合同中。根据条款 [9.1] 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有关合同标的的任何其他条款均不得默示到该合同或任何相关合同中。

7.3 如果在指定的范围内保修期(视产品而定),客户在合理限制范围内遇到系统故障或损坏,系统可能会返回 Ossila 进行维护。请注意,如果在此期限内打开任何系统隔间,保修将失效。

7.4 对于我们保修范围内的产品,保修期被视为自发票日期起 30 天开始。

7.4 p > 8。投诉、信用和更换

8.1 供应商将在任何情况下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客户就产品质量、性能和耐用性提出的所有合理查询和投诉作出全面回应。

8.2 如果产品不符合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保证 u根据合同,客户可以在供应商事先同意的情况下退回这些产品(由供应商选择):

(a) 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格的全额贷记产品(不包括原始交付和相关费用);

(b) 更换产品;或

(c) 与产品价格相关的贷方通知单(用于抵消未来从供应商处购买的商品)。

8.3 根据第 [8.2] 条退回的产品必须在客户收到产品后的 21 个工作日内妥善包装并按规定地址退回 Ossila Limited。任何违反本条款退回的产品都不会获得任何积分或更换,客户将继续负责支付此类产品的价格。

9.责任限制

9.1 任何合同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对以下方面的责任:

(a) 由该方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的疏忽;

(b) 该方的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

(c) 根据适用法律不得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其他责任。

9.2 根据第 [9.1] 条,供应商根据或与之相关的对客户的责任每份合同,无论是合同还是侵权(包括疏忽),都将受到以下限制:

(a) 供应商将不对任何:(i) 利润、收入或预期节省的损失负责, (ii) 任何数据、数据库或软件的丢失或损坏,(iii) 名誉损害或商誉损害,(iv) 任何合同或商业机会的损失,或 (v) 间接、特殊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

(b) 供应商不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c) 供应商对任何事件或一系列相关事件的责任将不超过客户根据合同已支付或应付给供应商的总金额。

10.有限公司合同期限和终止

10.1 每份合同将根据第 [3] 条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

(a) 较晚的完成:(i ) 交付所有产品; (ii) 供应商收到合同项下应付给供应商的所有款项;

(b) 根据本条规定终止合同。

10.2 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a) 如果另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合同;

(b) 供应商可立即终止任何合同如果客户未能在付款到期日之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则通过书面通知客户;

(c) 如果客户未能做到,供应商可以通过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任何合同在相关合同约定的日期接受产品交付。

10.3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任何合同:

(a)另一方: (i) 已解散; (ii) 停止开展所有(或几乎所有)业务​​; (iii) 无法或无法支付到期债务; (iv) 是或变得无力偿债或被宣布无力偿债; (v) 与其债权人召开会议或作出或提议作出任何安排或和解;

(b)另一方的资产;

(c) 已下达另一方清盘令,或另一方通过决议以清盘(除为了有偿付能力的公司重组,由此产生的实体将承担另一方在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d)(其他的地方一方是个人)另一方死亡,或由于疾病或无行为能力而无法管理自己的事务,或成为破产申请或命令的对象。

11.终止的影响

11.1 合同终止后,该合同的所有条款将不再有效,但这些条款的以下条款将继续有效并继续有效(根据其条款或其他无限期) : 条款 [1, 5, 6, 6.4, 8, 9, 11 和 12]。

11.2 终止合同不影响任何一方的应计权利(包括应计权利和应计权利)违反条件或保证的补救措施)截至终止之日。

12.一般

12.1 除非未违约方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放弃对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

12.2 如果合同的任何条款由任何法院或其他机构裁定主管当局是非法的和/或无法执行,合同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如果任何非法和/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在删除其中一部分后将成为合法或可执行的,则该部分将被视为已删除,其余条款将继续有效(除非这与双方的明确意图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条款的全部内容将被视为已删除)。

12.3 合同不得变更,除非由各方或代表各方签署书面文件。

12.4 供应商可以自由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而无需客户的同意。除本条或合同其他地方明确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转让、抵押、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处理合同或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2.5 每份合同都是为了双方的利益而订立的,并且无意使任何第三方受益或由任何第三方强制执行。双方终止、撤销或同意根据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任何修改、弃权、变更或和解的权利无需任何第三方同意。

12.6 受第 [9.1 条约束] ]:

(a) 这些条款将构成双方就合同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就该标的达成的所有协议、安排和谅解;

(b) 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任何失实陈述(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都不会得到任何补救;

(c) 除合同的明确条款外,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2.7 合同受英格兰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和威尔士;英格兰法院将拥有专属管辖权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进行裁决。